清代航船西瓜扁与广州对外贸易的转运系统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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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现立于广州黄埔村的一块石碑也记载有西瓜扁的航行范围。这块道光十七年(1833年)广东总督邓廷桢“关于不准勒索运载洋人货物船只”告示石碑:“西
现立于广州黄埔村的一块石碑也记载有西瓜扁的航行范围。这块道光十七年(1833年)广东总督邓廷桢“关于不准勒索运载洋人货物船只”告示石碑:“西瓜扁船只,常泊省河,听候轮运洋行饷货,或载往香山、澳门、南海、佛山、新会、江门、东莞、石龙,过付客店;或运赴番禺、黄埔、濠墩、狮子洋面等处,交纳夷船。”
综合史料,西瓜扁主要停泊的地点有:广州城、黄埔港、紫泥(今番禺沙湾)、香山(今中山市、珠海市)、澳门、新会(江门)、东莞、石龙。串联这些地点可知,西瓜扁的主要航线为广州至黄埔、狮子洋面,即珠江前航道;以及广州至澳门的珠江后航道。
4 西瓜扁在广州对外贸易体系中的作用
西瓜扁作为清代广东海关认可的转运船舶,是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主要力量,在黄埔港与广州十三行商馆区之间、广州与澳门之间的货物人员运输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前引《粤海关志》“税则”所载广州大关、东炮台挂号口、黄埔挂号口、紫泥挂号口四个关口均有对西瓜扁收税额的规定,一些清代广东地方政府告示、《虎门条约》附则等政府文件明确指出了西瓜扁在运送洋人货物方面的作用。
《中英南京条约》签订后,广州成为通商口岸,英国商人可以直接至广州城进行贸易,西瓜扁可由英国商人直接租用运载货物。1843年中英《虎门条约》附则中,对西瓜扁等小船运载洋货规定:每遇卸货、下货,任从英商自雇小船剥运,不论西瓜扁及各项艇只,其雇价银两若干,听英商与船户自行议定,不必官为经理,亦不必限定何船揽载。倘有走私漏税情弊查出,将该船户自必照例惩办。至此等小船,倘有因剥运货物诓骗逃走者,中国官员即应严行查拿,而英商亦应各自留心防范,免贻后累。
运送外国商人也是西瓜扁重要的功能。外国商人不能长居广州,常要往澳门居住,因此外国的商馆需要租用运载力较高的驳艇,运输人员、账簿文件,甚至奶牛等,这也就是西瓜扁被称为“驳鬼下澳扁艇”的原因。
清代广州海关总巡口也租用西瓜扁作为官方运载船舶。《粤海关志》卷十六经费“杂支银两”条:“总巡口月支馆租银一两三钱五分,岁共支一十六两二钱;月支行后扁艇租银七两八钱,岁共支银九十三两六钱。”
文章来源:《中国对外贸易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dwmy.cn/qikandaodu/2021/0804/193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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