谈广西国有林场对外造林的管理(2)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7.群众干扰多。因签订租地合同时租金较低,群众不知情,通过业主转付租金不到位,群众心理不平衡等原因,引发群众干扰较多。造林、抚育、采伐、运
7.群众干扰多。因签订租地合同时租金较低,群众不知情,通过业主转付租金不到位,群众心理不平衡等原因,引发群众干扰较多。造林、抚育、采伐、运输各个环节都出现干扰,有些甚至敲竹扛,租了林地不能种,成林不能伐,伐倒不能运,严重影响了林场的对外造林。
三、解决问题的对策
1.整合资源。为了便于管理,降低成本,集约化经营集体林地,提倡每个县只允许一个国有林场进驻造林。一些集体林地大县,需要多个国有林场进驻造林的,每个国有林场原则上造林10万亩以上。对于一些县已有多家林场进去,造林面积少,且分散不利于管理的,林场之间要协商,选择一家造林面积大、经营管理好的林场作为代表,再通过购买中幼林、委托代管等形式整合林场资源,其他林场有序退出,结束无序竞争的状态。
2.要营造个人责任林。种树要三分种,七分管,要有很强的责任心,特别是对外造林。要解决重种轻管,只种不管的问题,就要增强林场职工和林地发包人的责任感。第一,所有对外造林都要由林场职工负责,与职工的收入挂钩。可实行林木生长量承包,蓄积量承包,木材产量承包,林地产值承包。第二,林地所有者的收益不仅体现为林地租金,还应包含部分造林收益。林地租金不能一次性支付,应分期支付。把林地所有者的收益与林地产生的效益挂起钩来。
3.加强内部监管。一是核准林地面积。林地勾图用图要使用规定的地形图,勾图必须两人以上,并要进行复核,必要时用GPS核对面积。勾图人员、复核人员要在图上签名,经过签名的图纸要附在林地租赁协议上。二是对苗木、肥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。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,认真审核投标方的资质,苗木、肥料的质量及信用情况,并且每一程序都要留有书面资料进行存档,防止串标、冒标。三是检查验收。要按照林地清理、整地、栽植、抚育等工序分阶段验收。验收可以采取抽查,对一些面积较少的造林点也可以全查。不能用验收代替各过程的检查,工作中施工员、监理员、林场生产科都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,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。要完善检查验收记录,检查验收人员、分管领导、主管领导都要在验收单上签名,对检查验收终身负责。四是林木处置。坚持林木逢卖必标,禁止人情买卖。投标、中标人员必须交付押金,所有账款必须付到林场银行账户。要加强林地租赁、活立木交易协议的管理,防止利用各种协议进行合同诈骗。
4.严格会计核算。对外造林要按造林点、林班进行林木资产核算,不乱摊乱挤成本,正确计算盈亏,防止弄虚作假,虚增收入,瞒报亏损。
5.认真执行现金结算规定。要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使用现金结算。对金额较少,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,如林地租金、各种补偿、赔偿款、赞助款,必须有经领人的本人签字,并核对身份证号码,不得顶替别人签字。属于代签字的,要代签人名字,并写上“代”字。涉及金额较多的现金支付,应由财务人员负责。贯彻“收有凭,支有据”的原则,财务人员不得收、支没有凭据的现金。
国有林场对外造林,因走出了本场的范围,离开了熟识的土地和人员,面对的是陌生的环境和不同思想的人群,其管理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。但是,只要我们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,多学习,勤思考,责权利相结合,增强责任感,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场圃会计核算规程,遵守财务制度,就能够将国有林场对外造林工作做好,就能够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。
文章来源:《中国对外贸易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dwmy.cn/qikandaodu/2021/0623/173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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